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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通知
关于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3点击数:

各位考生: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授予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下半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后两年内的考生(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2、首次提交学士学位申请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1考试期间没有违纪、作弊记录,并且无严重违反学术诚信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

2自学考试专升本期间考试平均成绩(不含毕业论文、实践课成绩)不低于65分。

3、我校成人本科毕业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其英语水平认可以下几种成绩(需满足其中之一):

①原有四川省、河北省成教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

②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及以上合格证书;

CET-四、六级成绩报告单,380分及以上(2024年起执行425分及以上);

④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英语(二)成绩50分及以上(2024年起执行60分及以上);

⑤河北籍考生通过了河北外国语学院组织的成教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注:以上几种英语水平成绩需要考生自己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低于70分;

5、学位论文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由专家评审)。

三、申请时间:即日起到2023123

四、申请材料:

请考生认真对照自身材料,如符合上面条件,请按照下面要求准备申请学士学位材料。清单如下,缺一不可:

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2份,并贴上照片(浅蓝色背景、标准一寸照);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成绩表)复印件各1份(在学籍档案中);

4、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①学位外语合格证(证书原件在我办,考生只需查询证书编号和成绩填表即可)、②大学四、六级成绩报告单(复印件)、③PETS笔试及以上证书复印件、④英语二单科成绩单或成绩证明(毕业生学籍表上有英语二成绩的,不需再单独再提供证明材料);

5彩色标准正面免冠近期相片一寸2(用于办理学位证书),照片背景为浅蓝色,背面用铅笔清楚写上考生姓名。照片头像不宜过小,应占照片的2/3 ,需和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

6、毕业论文纸质版复印件(一套)、PDF版一套(准考证号_姓名命名)送至邮箱:lixiang@cafuc.edu.cn)(见附件4),含开题报告、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原创性申明、查重报告(维普查重,总文字复制比小于30%)。以前不符合现行论文要求的,都需要按新版要求重新做,所提供的论文必须符合附件2的要求。

根据国家教育部门关于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的申请要求,对于自愿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请认真阅读附件1,对于符合我院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用牛皮纸文件袋装好申请材料(勿装订),将信息表填好裁减下来,贴在牛皮文件袋上23123日前顺丰快递邮寄到学校 (只有顺丰快递才能进校送达办公室)。

将该信息表填好,贴在装材料的牛皮文件袋封面

准考证号


专业名称



手机号码


申请人寄出地

五、注意事项:历年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成绩和合格证书编号可以在QQ群文件里查询,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六、邮寄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考培中心408室)(李老师)收

邮政编码:618307    联系电话:0838-5183150

附件:

1、 附件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授予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 (1).pdf

2、 附件2--关于印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的通知.pdf

3、 附件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x

4、 附件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模板.doc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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